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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暑假学生留宿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6-18 点击数:[]

各位同学

暑假即将来临,根据学校校历安排,现将2026年暑假学生留宿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暑假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9月2日

二、宿舍楼宇开放安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楼宇正常开放,不实行封闭管理。仅经学院审定同意留宿的学生,可在指定床位留宿;未经审批不得私自留校。自2026年7月13日10时起,学校将对无人住宿的学生宿舍楼宇或房间实施断水断电,并关闭未获批留宿学生的门禁、人脸闸机等通行权限。新学期报到时间为9月4日,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提前返校。

三、留宿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暑假留宿申请将采用线上申请的形式。申请流程如下:学生打印并填写《宁波大学暑假学生住宿申请表》→学院审核并签字→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风华宁大APP→进入“宁大公寓(新)”平台→点击新增“假期住宿申请”→填写申请信息、上传附件《宁波大学暑假学生住宿申请表》→提交申请。

补充说明暑假留宿由学生本人填写《宁波大学暑假学生住宿申请表》(本科生需班主任签字确认/研究生需导师签字确认各班长请于6月24日11:00以班级为单位(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申请)交竺银康楼204学工办审核学院将统一审核大家的假期住宿申请并及时返回给各位留宿同学。请审核通过的同学将签字全部完成的申请表上传“宁波大学公寓”平台进行线上住宿申请。(申请表需由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学院分管学院工作负责人签字确认,没有签字视为不同意留宿)。另外,线上申请时请务必将盖章的表格作为附件提交暑假留宿起止时间需与申请表中的时间一致最终申请以线上系统为准,因此请务必提醒同学们6月25日开放系统后及时上传附件申请,6月27日11:00前完成线上系统的申报工作,请勿遗漏。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办理主体

时间

事项

相关说明

学生

6月25日至7月2

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风华宁大APP,进入宁大公寓平台,点击新增假期住宿申请,完善个人申请信息上传附件后点击提交,等待学院辅导员审批通过。

学院

6月26日至7月3

审核并汇总名单

各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并注明原因。

学生社区

74日至7月6

审核并汇总名单

学生社区对各学院予以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核。

学生社区

76

名单公示

暑假留宿方案审批通过,学生可通过宁大公寓系统查询。

四、留宿申请注意事项

1)暑期留宿申请仅面向本校在住在读学生开放。本校本科及研究生毕业生、校内无住宿的学生,均不纳入暑假留宿申请范围,不得申请。

(2)学生通过宁大公寓系统提交暑假留宿申请时,须准确填写留宿时间段、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并与纸质申请表一致。本次暑假留宿时间区间为2026年7月13日至9月2日,留宿时间段如系统与纸质不一致,则以系统填报内容为准,因系统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宿舍门禁、人脸闸机通行权限关闭的,相关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特殊情形学生暑假留宿申请

1.2026级研究生新生暑假留宿申请

本校应届毕业生若已被录取为我校2026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原则上非必要不申请提前入住、暑假留宿,因科研实验等确需提前入住学生宿舍且需暑假留宿的请学生导师在6月24日16时前向学生录取学院提交提前入住申请时,同步申请暑假留宿。学生个人无需在宁大公寓(新)系统上重复申请。具体流程:学生导师向学生录取学院提交申请,经学院辅导员、学生工作负责人审定、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并报研工部备案后方可在校留宿。暑假期间学生日常管理相关工作由其导师负责落实。

申请要求:建议成立导师组,落实暑假期间实验室轮值值守工作,学院同步配备1名辅导员担任联络专员,组织并开展学生入住前集中安全教育,规范落实每日情况登记工作,全方位筑牢学生安全保障防线。各学院须牵头组织导师、学生及学生家长三方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协议条款由各学院结合实际自行拟定,内容需清晰界定暑假留宿学生的管理要求及各方相应安全责任。

2.2026级第二学士学位新生暑假留宿申请

本校应届毕业生若已取得我校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预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含科学技术学院),因学习、教学安排等确需提前入住学生宿舍且需暑假留宿的,请在申请提前入住时向第二学士学位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同步申请暑假留宿。学生个人无需在宁大公寓(新)系统上重复申请,申请时间同提前入住申请时间。因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尚未结束,待正式名单公示完成后,相关住宿申请事宜另行通知。

六、留宿管理及注意事项

1.留宿申请及离校报备

1)假期中途不受理留宿申请。

2)留宿学生中途离校须向学院请假,未请假离校视为放弃假期住宿资格,开学后方可返校。

3)结束留宿的学生,离校前须向学院报备,并配合楼宇管理员完成离楼登记并带走个人贵重物品。

2.归寝及请假管理

1)暑假期间归宿时间为23:00,留宿学生须按时归寝。

2)确需“晚归晚出”或“不归”的,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按规定归寝或未请假的,将按校纪校规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未申请假期住宿的学生进入宿舍楼须登记;单人住宿的学生,须每日到管理员处登记。

3.住宿安全规范

1)留宿学生应严格遵守《宁波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及暑假留宿相关规定。严禁留宿非本寝室人员,不得转借寝室钥匙或放任无关人员进入寝室。

2)留宿学生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现金、电脑、证件等),做到人离寝室随手锁门、关窗;夜间休息时务必关好房门,遇陌生人敲门需仔细核实身份,谨防盗窃、诈骗等安全事件发生。

3)留宿学生须注意用水用电安全,严禁使用除寝室安装及学习类电器外其他影响寝室安全的违禁电器,严禁将电动自行车电瓶带入寝室存放或充电。

4)留宿学生应妥善处理同学关系,理性沟通解决矛盾;自觉维护宿舍公共卫生,及时清理生活垃圾,保持室内整洁通风;不喧哗吵闹、不影响他人休息,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住宿环境。

六、其他说明

1.暑假期间暂停宿舍入住、调整、退宿(校外住宿)等业务办理,公寓系统关闭时间为7月13日,重启时间为8月24日。学期末转专业的学生寝室调整安排在下学期初,涉及学生日常管理由转入学院负责,学生如需假期留宿的,应尽早与转入学院联系,并按相关手续完成留宿申请。

2.暑假期间应急及咨询联系方式

1)安全问题反馈暑假期间若发现可疑情况,可拨打保卫处电话,座机0574-87600110,手机短号678110。

2)住宿问题咨询楼内疑问可咨询楼宇管理员。主校区暑假留宿咨询可拨打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总值班电话,座机0574-87600631,手机短号599299;梅山校区暑假留宿咨询可拨打梅山校区值班电话,座机0574-87604513,手机短号536402。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工作部)

后勤管理处

梅山校区管理委员会

202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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